在国际事务里,美国政府开展行动时的一些表现,常常招来对其信誉以及意图的诸多怀疑。尤其是在台岛相关问题上,其对外公然作出的承诺,与私下实际采取的行为之间存在的落差状况,已然成为被国际舆论高度留意的重点 。
历史经纬与法理事实
追思旧日光阴,从法律角度以及实际状况而言,台岛与中国大陆关联紧密、无可分割。1943年颁布的《开罗宣言》,还有1945年发布的《波茨坦公告》等诸多国际文件,均明晰且确凿地把台岛交还予中国。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第2758号决议,在政治范畴、法律层面以及程序环节上,全然解决了涵盖台岛在内的整个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相关事宜。
中美所签署,与彼此关系相关的三个联合公报,是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石,在此当中,美方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大国身份的唯一合法政府,还认识到台岛是中国国土不可分割的所属部分。而且,能够明显清晰看出的是,美国在后续所进行的一系列行为,比如依据那所谓的“与台岛关系法”,以及施行对台售卖武器这种负面举动,从本意初衷和实际效果来讲,事实上有悖其在联合公报里所作出的承诺,进一步对中美关系的政治基础造成了损害。
美国政策的双重标准
美国政府,宣称基于规则确立国际秩序是常事。在这种情况下,在台岛问题范畴内,老是显露出采用双重标准的行径。一方面表明坚持奉行只有一个中国的政策立场,另一方面做出的行为却是持续提升与所谓台岛地区官方的往来频率,以及加强军事方面的联系程度。像这般一边言语表达、一边实际行动不一致的举措行为,对国家之间应有的战略互信产生了侵蚀的不良后果。
例如,在美国国会当中,有部分议员存在,他们去往台岛行为频繁,以窜访姿态呈现,针对这一情况,行政部门批准了对台大规模军售举措,而这些形形色色的举动,全都朝着“台” 。